在日常经营中,不少小规模纳税人会遇到这样的困惑:自己月销售额不到 10 万元,明明能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,但合作客户却坚持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开?开了之后会不会影响免税优惠?今天就为大家详细拆解这一高频财税问题,用通俗的语言讲清政策边界和实操要点。
一、核心结论:完全可以开!两种开具方式任选
很多小规模纳税人误以为 “月销 10 万以下不能开专票”,其实这是对政策的误解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明确规定,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限制,无论月收入是否达标,都可以满足客户的专票需求,具体有两种方式:
自行开具:自 2020 年 2 月 1 日起,税务部门取消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票的销售额限制,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自愿申领税控设备,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专票。这种方式更灵活,无需跑税务局,适合经常需要开具专票的企业。
税务代开:如果企业暂时没有领用税控设备,或者偶尔需要开具专票,也可以携带相关资料(如营业执照、合同、经办人身份证等)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。税务机关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,为企业开具合规的专票。
二、关键提醒:开专票需放弃对应免税,税款怎么算?
这是小规模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 —— 开了专票,还能享受月销 10 万以下的免税政策吗?答案是:开具专票的部分需放弃免税,但未开专票的部分仍可享受优惠。
具体涉税规则如下:
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(按季度纳税则季度销售额 30 万元以下)的核心免税政策不变,但免税范围仅针对 “开具普通发票或未开票的销售收入”;
一旦为客户开具专票,该部分销售额需单独计税,不能享受免税。目前有两种计税选择:
按现行优惠政策,开具 1% 征收率的专票,同时按 1% 的税率缴纳增值税(这是目前多数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,税负更低);
若客户要求 3% 征收率的专票,企业可自愿放弃 1% 的减税优惠,开具 3% 征收率的专票,并按 3% 缴纳增值税。
举个例子:某小规模纳税人 10 月销售收入 8 万元,其中 5 万元客户要求开专票,3 万元开普票。那么,5 万元的专票部分需按 1% 或 3% 缴税,3 万元的普票部分仍可享受免税,无需缴纳增值税,整体税负可控。
三、特殊情形:开错专票或发生退货,税款能退吗?
实务中难免出现开票有误、销货退回等情况,此时已缴纳的专票税款无需担心,符合条件即可申请退还:
根据政策规定,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后,若发生销货退回、销售折让、开票有误等情形,只要能追回专票全部联次(包括发票联和抵扣联),或者按规定开具 “红字专用发票”(相当于冲销原专票),之前因开具该专票缴纳的增值税款,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。
需要注意的是,申请退税时需提供完整的证明资料(如退货协议、红字发票、原缴税凭证等),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会按流程退税,避免企业因误操作产生额外税负。
四、实操建议:根据业务情况灵活选择,避免踩坑
提前与客户沟通:如果客户是一般纳税人,确实需要专票抵扣进项税,可提前明确专票的征收率(1% 或 3%),避免后续因税率问题产生纠纷;
合理规划开票:若月销售额接近 10 万元,需测算开具专票后的实际税负,避免因专票部分导致整体销售额 “超额”,影响未开票部分的免税优惠;
留存业务凭证:开具专票时,需确保业务真实合规,留存好合同、收款凭证等资料,以备税务核查;
及时处理异常:发现专票开具错误或发生退货时,尽快联系客户追回发票联次,及时开具红字发票并申请退税,避免逾期无法处理。
总结
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不到 10 万元,客户要求开专票完全可行,既可以自行开具也可以税务代开。核心是明确 “开专票部分需缴税,普票部分仍免税” 的规则,根据客户需求和自身业务情况选择合适的征收率,同时掌握红字发票开具和退税的实操要点,就能既满足客户需求,又合规享受税收优惠。
如果对具体开票流程、资料准备或退税申请有疑问,建议直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财税人员,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涉税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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