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重庆从事农、林、牧、渔业项目的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免(减)征收,其中从事蔬菜种植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等项目所得免征,从事花卉种植、海水养殖等项目所得减半征收,政策依据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。此外,若重庆老板需要注册公司等服务,可联系获取一站式服务。
凡在重庆从事农、林、牧、渔业项目的企业,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免(减)征收。
(1)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,免征企业所得税:
①蔬菜、谷物、薯类、油料、豆类、棉花、麻类、糖料、水 果、坚果的种植;
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;
③中药材的种植;
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;
⑤牲畜、家禽的饲养;
⑥林产品的采集;
⑦灌溉、农产品初加工、兽医、农技推广、农机作业和维修 等农、林、牧、渔服务业项 目;
⑧远洋捕捞。
(2)企业从事下列项 目的所得,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:
①花卉、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;
②海水养殖、 内陆养殖。
【政策依据】
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(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63 号)
(2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令第 512 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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