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 2026 年 1 月 1 日即将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不用于直接消费的餐饮服务取得专票,允许抵扣。比如餐饮酒店将部分小吃外包,取得的餐费发票就是不用于直接消费的餐饮服务。
一般情况下,餐饮服务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、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》等规定,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、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,餐饮服务通常被视为个人消费或集体福利性质。但在以下特殊情况下,餐饮服务的进项税可以抵扣:
作为企业经营成本的一部分
旅游公司餐饮费:旅游公司代收游客的餐饮费,该餐饮支出作为旅游公司的营业成本,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。
影视制作餐饮道具费:影视制作公司为拍摄需要向酒店订制酒菜作为道具摆设使用,这些餐饮酒菜是影视制作必需的材料,属于生产成本,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。
餐饮服务不直接用于消费
根据 2026 年 1 月 1 日即将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不用于直接消费的餐饮服务取得专票,允许抵扣。比如餐饮酒店将部分小吃外包,取得的餐费发票就是不用于直接消费的餐饮服务。